发文标题: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06年—2010年企业新产品开发优惠扶持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经发[2006]48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6-1-1
实施时间: 2006-1-1
失效时间: 2010-12-31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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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市)经委(经贸委、计经委、企业发展局)、财政局、科委、国家税务局,各市级有关部门,各控股(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
  市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2006—2010年继续实施新产品开发政策扶持。按照会议要求,市经委会同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科委,在原《关于对企业新产品开发实行优惠扶持的实施意见》(渝财企〔2001〕212号)的基础上,修改制订了《重庆市2006年—2010年企业新产品开发扶持政策实施办法》,经报请市政府批准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经委  市财政局 市国税局 市科委
  二OO六年八月十五日
  重庆市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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