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国家税务局系统开设车辆购置税临时账户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国税发[2004]185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2-15
实施时间: 2004-12-15
失效时间: 2013-11-14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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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营业部、各市分行(不发青岛):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国家税务局系统开设车辆购置税临时账户问题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4]67号)转发给你们,请转知所属贯彻执行。
  各市国家税务局计划征收科(处)要迅速与人事、税政等部门联系,尽快取得2005年负责车辆购置税征收单位(新名称)(不含管理单位)的名单及需开设账户情况,在财务部门的协助下,应用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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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或废止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6号
发文部门: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3-11-14
实施时间:2013-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