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湘澧盐矿工业用盐资源税征免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湘地税函[2004]130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8-18
实施时间: 2004-8-18
法规类型: 资源税
所属行业: 采掘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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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常德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报来关于湘澧盐矿工业用盐资源税征免问题的有关资料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鉴于工业盐市场竞争激烈,湘澧盐矿工业用盐销售价格低且亏损较大的实际情况,为提高我省盐业生产企业市场竞争力,支持其发展,根据湘税发[1994]016号文件规定,同意湘澧盐矿2003年销售工业用盐资源税按应纳税额的20%征收,具体销售工业用盐数量及减征税额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并报省局备案。
  二○○四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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