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户籍认定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地税函[2006]120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6-12
实施时间: 2006-6-12
失效时间: 2010-12-23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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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含大连)、省局直属局:
  企业所得税实行分享体制改革以来,按照规定,新办企业的所得税由国税局征收管理。地税局管户数量在逐年减少。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统计报表显示,分享体制改革后的4年中,全省(不含大连)企业所得税管户数量由147,594户减少到117,031户,减少30,563户,平均每年减少7,640户,其原因之一是纳税人利用废业重新注册成新办企业,变成了非地税局管户。今年,《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的通知》(财税[2006]1号,以下简称“认定标准”,已转发。)的下发,在新办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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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现行有效、失效、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6号
发文部门: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0-12-23
实施时间:2010-12-23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现行有效 失效 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
发文部门: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7-5
实施时间:201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