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关于加强出口退税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国税退[1995]3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5-1-27
实施时间: 1995-1-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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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出口企业、单位:
  为正确贯彻新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加强出口退税管理,维护外贸正常经营秩序,鼓励有实力的国有外贸企业尽快成为边、地贸易的主力军,促进我省外贸的健康发展,防止“买单”出口和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的发生,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对我省有关出口退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出口退税管理
  (一)对出口企业收购货物出口的,在次月10日前必须将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送省国税局出口退税管理部门审核(其中8个地州的进出口公司送当地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经审核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才能作为办理出口退税的有效凭证。
  另外,经审核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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