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进一步防范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风险的紧急通知
发文文号: 劳社部函[2004]240号
发文部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发文时间: 2004-10-10
实施时间: 2004-10-10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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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厅(局),有关省(区)民政厅:
  最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通过委托非银行金融机构理财等方式投资资本市场,希望获得高于银行存款或国债利率的收益,结果导致部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难以收回,严重危及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为防范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风险,加强监管,规范投资行为,确保基金安全增值,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5〕51号)文件精神,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主要通过购买国债和存入银行增值。目前,存入的银行主要是国有银行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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