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国税发[2006]151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8-1
实施时间: 2006-8-1
失效时间: 2016-9-30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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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的通知》(国税发[2006]7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补充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根据总局的统一部署,经省局研究决定,我省“一机多票”推行工作的目标为: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完成,确保最迟不超过2007年2月底。为此,各省辖市国税局应与本地区防伪税控技术服务单位密切配合,充分协调,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推行计划,并上报省局(流转税管理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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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全文失效或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8号
发文部门: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6-9-30
实施时间:2016-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