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门票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地税发[2004]71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7-12
实施时间: 2004-7-1
失效时间: 2010-10-28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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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 ,省局直属局、稽查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省门票管理,堵塞税收漏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凡我省境内取得经营收入的各种纸质、 IC 卡及其他非纸质 门票,包括各种旅游景点、公园、动(植)物园、电影院、影剧院、歌厅、舞厅、卡拉 OK厅、音乐茶座、表演场所、体育比赛场所、会展场所及其他文化体育、娱乐、服务 经营 场所的 各种纸质、 IC 卡及其他非纸质 门票,属于发票范畴,均应纳入地税机关管理,由地税机关监制并套印监制章。
  二、全省门票实行统一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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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标题: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文号: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1号
发文部门: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0-10-28
实施时间:2010-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