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刮开式税控收款机发票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地税函[2004]214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2-31
实施时间: 2004-12-1
失效时间: 2010-10-28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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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局、稽查局:
  现将《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刮开式税控收款机发票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价费 [2004]166 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反映。
  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湖南省物价局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刮开式税控收款机发票收费标准的通知
  湘价费 [2004]166 号
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要求提高刮开式税控收款机发票收费标准的请求(湘地税函 [2003]145 号)收悉。为了进一步加强税收发票管理,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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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标题: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文号: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1号
发文部门: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0-10-28
实施时间:2010-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