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地税字[2006]67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3-6
实施时间: 2006-3-6
法规类型: 行业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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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派出机构,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根据各地反映,在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中,对有关具体问题需进一步明确,经区局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普通住房与非普通住房划分标准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办发[2005]26号文件的通知》(内政办发[2005]11号)规定,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交易价格1.2倍以下。同时考虑到自治区实际,允许单套建筑面积和价格标准在上述标准20%的比例内上浮,具体上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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