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外出经营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地税函[2005]154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8-5
实施时间: 2005-8-5
失效时间: 2010-12-3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阅读人次: 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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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直属地方税务局、省局稽查局:
  为了规范对外出经营活动的企业所得税管理, 有效监控税源,防止税收流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外出经营税务报验登记管理办法》和企业所得税征管的有关规定,现就纳税人发生到外县(市)转让房地产、出租财产、承领开荒、修渠、平整土地、造林等外出经营业务, 应否办理外出经营税务报验手续, 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征管等问题明确如下:
  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均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依照规定期限向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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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废止修改和继续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6号
发文部门: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0-12-30
实施时间:2010-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