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解决跨年度海关商品码申报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宁国税函[2007]159号
发文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4-29
实施时间: 2007-4-29
法规类型: 海关 税费征收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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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解决跨年度海关商品码申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431号,以下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在受理、审核出口企业的退(免)税申报时,对2006年报关(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上的申报日期为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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