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专用设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国税函[2006]32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2-22
实施时间: 2006-2-22
失效时间: 2013-11-14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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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
  最近,一些地方反映增值税防伪税控企业用专用设备(包括企业开票金税卡、税控IC卡和通用读卡器税控,以下简称“专用设备”)供应不够及时,供应数量不足。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专用设备管理,确保专用设备及时供应,满足各地需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专用设备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979号)和省局有关文件精神,现将专用设备管理的有关问题重申如下。
  一、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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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或废止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6号
发文部门: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3-11-14
实施时间:2013-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