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崇义章源钨制品有限公司超细 纳米级钨粉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发文文号: 赣地税函[2006]73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6-8
实施时间: 2006-6-8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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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崇义县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崇义章源钨制品有限公司超细、纳米级钨粉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请示》(崇地税发[2006]8号)收悉。经省经贸委确认,崇义章源钨制品有限公司超细、纳米级钨粉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投资总额9546万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13号)规定,经审核,同意该企业国产设备投资总额3153.05万元按政策规定抵免企业所得税,具体项目见附表,项目执行年限为2005-2007年。请你局做好抵免企业所得税的年度审核,建立分户的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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