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个体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意见
发文文号: 湘地税函[2005]44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4-22
实施时间: 2005-4-22
失效时间: 2010-10-28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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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个体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意见》(国税发[2005]48号)转发给你们,并作补充规定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全面推行计算机核定定额工作。按国家税务总局的文件要求,今年将在全省范围内对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全面推行计算机核定定额工作,各市、州地方税务局要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认真抓好此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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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标题: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文号: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1号
发文部门: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0-10-28
实施时间:2010-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