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代征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地税发[2006]53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4-27
实施时间: 2006-4-27
法规类型: 其他税费及基金类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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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6号《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湘政办发[2005]48号)和省财政厅、省残疾人联合会、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关于地税部门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社[2006]5号文件)精神,抓紧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的代征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代征工作的领导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代征工作是今年我省地税系统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地税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残保金的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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