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BP广东石油公司租牌经营固定资产折旧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地税函[2006]550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0-7
实施时间: 2006-10-7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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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惠州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BP广东石油公司租牌经营固定资产折旧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76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O O六年十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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