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货物运输业营业税自开票纳税人年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征[2004]500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0-19
实施时间: 2004-10-19
失效时间: 2007-11-28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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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3]121号)文件的规定,我市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以下简称自开票纳税人)实行年审制度。为做好2004年度的自开票纳税人年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依照执行。
  一、年审的范围已认定的自开票纳税人。
  二、年审的时间:2004年11月1日起至2004年12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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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自开票纳税人年审申请审核表.doc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已清理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京地税法[2007]433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11-28
实施时间:2007-11-28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三批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京地税法[2009]65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9-2-10
实施时间:2009-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