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增值税抵扣有关问题的公告》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国税流[2006]92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2-27
实施时间: 2006-12-27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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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增值税抵扣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06]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向市局汇报。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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