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6-12-7
实施时间: 2006-12-7
失效时间: 2006-12-20
法规类型: 保险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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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了进一步规范保险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障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我会制定了《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06年12月20日以前将意见反馈至下列邮箱: yechi_gu@circ.gov.cn , 或者发传真至(010)66011873。
  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保险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障被保险人和相关利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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