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普通发票印制和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国税办发[2006]8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0-23
实施时间: 2006-10-23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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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省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
  近期省局在对普通发票定点印制企业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某发票印制企业未经税务机关批准,擅自为某市电业局印制用于收取农村电费的自制专用收据的问题。省局即责成该电业局的主管国税机关对其印制的自制专用收据进行收缴查封,并按发票管理规定对企业进行处罚,同时对其发票使用管理及税款缴纳情况作进一步检查。为进一步规范普通发票印制及使用管理,堵塞税收漏洞,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现对加强普通发票印制和使用问题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市、州国税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普通发票定点印制企业和用票单位的日常管理和检查,对发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应高度重视、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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