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财政部公告1997年第1号
发文文号: 财政部公告1997年第1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1997-1-8
实施时间: 1997-1-8
失效时间: 2003-1-30
法规类型: 国债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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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现将1997年到期偿还的各类国债及付息事宜公告如下:

  1.1987年向单位发行的国库券,于今年7月1日到期,计息期10年,计息本金不变,利息分段计付:1987年7月1日至1992年6月30日,年利率百分之六;1992年7月1日至1997年6月30日,年利率百分之八。
  2.1992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财政债券,于今年10月15日到期,期限五年,年利率百分之九。
  3.1992年向社会发行的五年期国库券,于今年4月1日到期,兑付期从4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该债券计息本金不变,利息分段计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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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八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16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03-1-30
实施时间:2003-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