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律师事务所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地税发[2000]100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7-12
实施时间: 2000-7-12
失效时间: 2011-8-3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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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司法局、省地税局直属分局:
  为适应我省律师事务所改革和发展的需要,针对目前全省律师事务所还没有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人员尚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现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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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
发文部门: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31
实施时间:201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