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计委印发《国家计委关于发挥价格调节作用积极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计价调[1998]86号
发文部门: 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文时间: 1998-1-20
实施时间: 1998-1-20
失效时间: 2001-11-15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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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物价局(委员会):
  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对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是我国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任务。价格工作必须自觉、主动地服从服务于整个经济工作的中心,发挥价格调节作用,积极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为此,国家计委在调查、总结若干地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拟定了《国家计委关于发挥价格调节作用积极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各地物价部门要根据《意见》的要求,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为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并请将执行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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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本法规因如下法规作废
发文标题:《国家计委价格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发文文号: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2001年第16号
发文部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发文时间:2001-11-15
实施时间:2001-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