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社[2002]18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发文时间: 2002-5-21
实施时间: 2002-5-21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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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加快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步伐,进一步完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和有关文件精神,现就企业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自主决定是否建立补充医疗保险。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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