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审计技术提示第1号——财务欺诈风险》的通知
发文文号: 会协[2002]203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02-7-31
实施时间: 2002-7-31
失效时间: 2007-1-1
法规类型: 审计技术提示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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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了帮助注册会计师做好会计报表审计工作,针对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我会将不定期发布审计技术提示。审计技术提示不属于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规则范畴,仅供注册会计师参考。现将《审计技术提示第1号—财务欺诈风险》予以印发。

  附件:审计技术提示第1号—财务欺诈风险

  财务欺诈作为舞弊的主要形式,导致会计报表不实反映,对会计报表使用者产生巨大的危害。注册会计师有责任制定审计计划并实施适当的审计程序,以合理确定会计报表是否存在由财务欺诈导致的重大错报。以下因素可能导致公司进行财务欺诈,或表明公司存在财务欺诈风险,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公司会计报表审计业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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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4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指南〉的通知》(会协〔2006〕72号),自2007年1月1日起,文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