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等9部门印发《关于建立国有建设用地上城镇住宅项目不动产登记全生命周期监管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6-4-27
实施时间: 2026-4-27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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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现将《关于建立国有建设用地上城镇住宅项目不动产登记全生命周期监管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公安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
  四川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
  2026年4月27日

相关附件:
《关于建立国有建设用地上城镇住宅项目不动产登记全生命周期监管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