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省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延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自资规[2023]8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3-12-26
实施时间: 2023-12-26
失效时间: 2025-12-31
法规类型: 湖南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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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属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属国有企业:
  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10号),经对有效期即将届满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评估,《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湖南省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省属国有企业原划拨土地作价出资(入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自资规〔2021〕7号)需继续施行,其有效期延长2年,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湖南省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