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2025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情况的公告
发文文号: 陕财办会监[2026]26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6-9-17
实施时间: 2026-9-17
法规类型: 财务|会计监督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阅读人次: 2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5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5〕7号)要求,陕西省财政厅会同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陕西省资产评估协会联合组织开展2025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方面
  省财政厅与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对省内非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53家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执业质量检查,其中省财政厅检查26家。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事务所执业质量、执业许可条件、一体化管理、独立性保持、信息安全、职业风险防范、注册会计师执业等情况,以及是否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自查自纠报告管理办法》开展年度自查自纠工作。检查聚焦审计执业质量,重点关注事务所是否存在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未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发表不恰当的审计意见等问题,严厉查处伪造审计证据、抄表式审计、出具虚假报告、超出胜任能力随意签署报告、或有收费、网售虚假审计报告等突出问题。
  (二)资产评估机构方面
  省财政厅和省资产评估协会对省内非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18家资产评估机构开展业质量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资产评估机构内部治理、专业胜任能力、风险防范机制、质量控制体系及项目质量等方面,重点查处关键评估程序未执行到位、滥用资产评估方法、出具重大遗漏或虚假评估报告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
  (三)会计信息质量方面
  省财政厅对陕西省工商业联合会、陕西省总商会、陕西康养产业协会、陕西省园林商会和陕西溢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份5家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及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等情况,严厉打击虚构经济业务、虚增利润粉饰报表、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检查问题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方面
  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和相关执业准则、规则要求开展审计业务,执业水平逐步在提升。但同时检查也发现,部分事务所仍存在质量管理薄弱、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审计证据获取不充分、审计意见发表不恰当等问题;甚至个别事务所存在挂名执业、非注册会计师实际控制、超出胜任能力执业,短时间出具大量审计报告且无底稿出具报告等问题。
  (二)资产评估机构方面
  从检查情况看,资产评估机构总体执业水平有所提高,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有所增强。检查也发现,部分资产评估机构存在内部治理不规范,规章制度未得到有效落实;风险防范机制与质量控制体系执行不到位,未按要求提取职业风险基金或办理职业责任保险,未设立首席评估师,三级复核制度形同虚设;工作底稿、评估报告不规范不完备,缺少应收集的重要资料,评估方法未作适用性分析,评定估算缺少分析测算依据或过程等问题。
  (三)会计信息质量方面
  从对省级行政事业单位、企业以及社会团体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情况来看,相关单位能够较好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内控制度执行有效,但部分单位仍存在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核算不精准、财务管理不到位、资产管理不规范、财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足、内控制度不健全等问题。
  三、处理处罚情况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省财政厅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理处罚:
  (一)会计师事务所方面
  此次行政处罚会计师事务所4家,具体为:吊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3家、警告1家,罚没款合计266.76万元;行政处罚注册会计师9人,具体为:吊销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3人、暂停执行业务4人、警告2人,罚款合计1.60万元;行政处理会计师事务所17家,具体为:财政监管关注4家,限期整改13家。
  (二)资产评估机构方面
  此次行政处罚资产评估机构5家,具体为:给予5家资产评估机构罚款、责令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102.3万元;给予10名资产评估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合计1.17万元。
  (三)会计信息质量方面
  对1家行政事业单位、3家社会团体和1家企业下达通知,责令限期整改。
  陕西省财政厅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