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非税收入热点问题[2026年8月]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6-9-8
实施时间: 2026-9-8
法规类型: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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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1.在2025年1月发放的2024年12月工资,在计算残保金的上年职工工资时,该笔工资计算在2024年还是2025年?
  答: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口径计算,2025年1月发放的工资应计入2025年。
 
  2.民非企业是否适用残保金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
  答: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为:个体经营、个体工商户、内资个体、港澳台个体、外资个体、个人合伙、内资合伙、港澳台合伙、外资合伙、个人、内资个人、港澳台个人、外资个人、非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基金会的为非企业,不能享受小微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