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大宗商品贸易真实性规则指引[试行]》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6-8-20
实施时间: 2026-8-20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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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加快打造大宗商品可信贸易环境,促进行业健康高质量发展,现将《上海市大宗商品贸易真实性规则指引(试行)》予以发布,供行业企业结合实际经营参考使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大宗商品贸易秩序、防范化解涉税风险、促进行业健康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参与大宗商品贸易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类主体(交易商、平台企业等)、物流仓储与货权管理类主体(仓储机构、仓单登记机构等),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 参与大宗商品贸易的企业应遵循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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