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关于开展白酒“一品式” 管理试点的公告
发文文号: 江苏省税务局公告[2026]5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6-8-31
实施时间: 2026-10-1
法规类型: 消费税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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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提升白酒消费税服务和管理水平,优化纳税人白酒发票开具体验,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决定在江苏省开展白酒“一品式”管理试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将江苏省涉及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的全部白酒生产企业(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
  二、试点纳税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编码信息填报规范(附件1),于2026年9月30日前就其目前在产在售的全部白酒产品赋予编码,实行“一品一码”管理。试点纳税人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以下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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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白酒“一品式”管理编码信息填报规范.wps    
2.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申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