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私募投资基金募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6-9-4
实施时间: 2026-9-4
法规类型: 基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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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规范私募投资基金募集业务活动,保护投资者以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中国证监会起草了《私募投资基金募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scerbu@csrc.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中国证监会市场二司,邮编1000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4日。
  中国证监会
  2026年9月4日
相关附件:
附件1:《私募投资基金募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私募投资基金募集监督管理办法》立法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