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6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人社[2026]19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6-8-18
实施时间: 2026-8-18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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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沈抚示范区党建工作部、财政金融局,参加省本级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央国家机关所属驻辽各单位:
  现就公布2026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26年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2665元/月,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4533元/月。已办理待遇计发、丧抚待遇领取、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个人账户一次性返还等变更业务的,个人缴费基数不再重新核定。
  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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