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875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26-5-8
实施时间: 2026-5-8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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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罗鉴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农民专业合作社退社机制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登记注册问题的关心关注和深入研究。您在建议中提出的进一步优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流程、合力解决堵点卡点等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践性,对于我们进一步优化合作社登记注册服务,推动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商省农业农村厅,现答复如下: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及合作社社员入社和退社,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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