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2026年9月涉税新政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6-8-28
实施时间: 2026-8-28
法规类型: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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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一、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电池消费税政策的公告
  一、自2026年9月1日起,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又称氢镍蓄电池或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全钒液流电池按照2%税率征收消费税;自2027年9月1日起,对上述电池产品按照4%税率征收消费税。
  二、自2027年4月1日起,对光伏电池(又称太阳能电池)按照2%税率征收消费税;自2028年4月1日起,对光伏电池按照4%税率征收消费税。
  三、自2026年9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对钠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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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2026年9月涉税新政.docx    
2026年9月新政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