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推进职业技能证书互通互认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人社厅函[2026]379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6-7-17
实施时间: 2026-7-17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阅读人次: 5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推进职业技能证书互通互认的通知》(人社厅发〔2026〕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贯彻落实职业技能证书(含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通互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通......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