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废止《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加工贸易进口料件产生废料海关监管问题的通知》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27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26-8-31
实施时间: 2026-8-31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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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贯彻实施生态环境法典,海关总署决定废止《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加工贸易进口料件产生废料海关监管问题的通知》(署办法〔2000〕102号)。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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