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883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文文号: 渝国资函[2026]203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6-4-17
实施时间: 2026-4-17
法规类型: 重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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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戴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国有资本长效支持淘汰落后产能重点区县产业发展机制的建议》(第0883号)收悉。经我委研究,您提出的建议事项不具备解决条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在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设立常态化、制度化的支持淘汰落后产能重点区县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事项
  该事项不具备解决条件,主要原因是:
  一国资监管实行分级管理体制,市国资委的核心职能是对市属国企履行出资人职责,推动市属国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高质量发展,支持区县产业发展不是市国资委职能。因此在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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