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14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文文号: 渝国资函[2026]173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6-4-9
实施时间: 2026-4-9
法规类型: 分离社会职能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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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王红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支持市属参股控股国企与地方政府深化合作更好发展的建议》(第1314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重庆能源集团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綦江区涉煤资产作价入股重庆能源集团事项
  该事项不符合市政府与华润集团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精神,也不符合中央企业聚集主责主业发展要求。理由:第一,市政府与华润集团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明确,重庆方负责统筹相关区县承接解决重庆能源集团关停的市内涉煤资产。为贯彻落实战略合作协议精神,市国资委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重庆能源集团淘汰煤炭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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