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甘人社通[2026]213号
发文部门: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6-8-6
实施时间: 2026-1-1
失效时间: 2026-12-31
法规类型: 失业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甘肃
阅读人次: 10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州税务局,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税务局,甘肃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稳就业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稳岗位、促就业功能作用,支持企业稳岗扩岗,助力劳动者提升职业技能,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通知》(人社部发〔2026〕39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落实政策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