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4050754号建议办理答复的函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6-6-11
实施时间: 2026-6-11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单位国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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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代表提出《关于盘活政府城乡闲置资产激活县域发展动能的建议》(第14050754号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健全资产负债台账,摸清城乡家底”的建议
  资产资源是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发挥着保障政务运转、提供产品与服务、促进居民增收等重要作用。我省持续编制、不断完善全省资产负债表,全面反映全省资产和负债总量、分布与结构,为服务宏观决策、加强风险管理等提供重要参考。同时,近年来,我省多次在不同领域、不同范围开展资产资源清查盘活专项行动,一体推进清查摸底和盘活利用,有效提升资产资源的配置效率和利用效益。2024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涵盖土地、房产等重点国有资产资源的“起底式”清查,摸清了全省重点国有资产。在此基础上,2025年聚焦土地、房屋、基础设施、农村经营性资产等7类重点资产资源开展清查,形成闲置低效资产资源台账并动态更新。2026年持续健全评价标准、统计口径,进一步夯实底数。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开展宏观资产负债表管理研究,强化宏观层面研究应用,逐步推进县域层面试点,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全面、准确的数据支撑。同时,进一步细化明确闲置低效和盘活利用判定标准,研究明确土地、森林、矿产、草原、水资源价值评价标准以及资产清查价格体系,推动闲置低效资产资源价值入账反映;分领域健全闲置低效资产资源清单账本,全面反映闲置低效资产资源的类型、数量、价值、权属、盘活收益等信息。
  二、关于“分类施策盘活,城乡联动发力”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将盘活利用闲置低效资产资源纳入全省经济工作整体布局,成立专项协调机制及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形成以全省工作方案为总领、8个盘活利用专项方案为支撑、21个市(州)具体实施方案为依托的工作体系。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聚焦城市闲置的土地、商业办公用房等资产,农业农村部门聚焦农村经营性资产、农房等资产分头推动盘活利用、开展标志性试点,目前已探索出省级土地储备、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农村经营性资产打包招商等行之有效的盘活路径。2026年省委、省政府先后组织召开专题会、现场会部署推进,盘活利用工作进入集中攻坚的新阶段。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省级协调机制和工作专班作用,制定路线图和时间表,常态调度、定期盘点,组织协调省直有关部门协同攻坚,进一步提升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打通制度机制障碍。同时,在推进过程中注重经验总结和模式推广,定期刊发信息专刊和典型案例,促进各地经验交流借鉴,拓展盘活利用思路和渠道。
  三、关于“依托资产负债表,优化资源配置”的建议
  近年来,我们持续推进资产管理制度建设,规范从“入口”到“出口”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资产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能。一方面,将资产管理使用情况纳入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并与单位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挂钩,倒逼资产管理单位提升资产管理水平;同时将资产存量信息以及通用、专用资产配置标准嵌入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与单位预算编制挂钩,严格以存量控制增量、以增量调整存量。另一方面,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搭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剂共享平台,促进各单位闲置低效资产调剂共享。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将“过紧日子要求”贯穿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全流程。用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剂共享平台,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跨部门、跨级次、跨地区调剂共享。同时,督促省直有关部门加强业务指导,进一步健全国有企业和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制度,有序推动存量资产盘活利用。
  四、关于“完善配套机制,保障合规运营”的建议
  近年来,我们聚焦盘活利用过程中的关键堵点问题,持续创新机制、配套政策,为推动盘活利用创造条件。针对资产权证不齐,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合出台进一步加快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的指导意见,根据问题类型分类明确产权办理路径,创新“容缺受理”“容替办理”机制,推动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化解。针对盘活激励不足、免责机制不健全等基层反映的主要堵点,2026年出台推进闲置低效资产资源盘活利用若干政策措施,从政策层面引导资产管理主体打消顾虑、推动盘活。同时,我们会同机关事务管理、国资监管、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开展常态监督和专项检查,督促资产管理部门整改落实发现问题,持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健全部门会商机制,持续推动支持政策落地见效,集中化解一批产权历史遗留问题、推动一批资产资源盘活利用。同时,强化对国有、集体资产资源全生命周期动态监管,督促资产管理主体健全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严控资产管理风险;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使用和处置流程,处置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防国有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