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省直和中央在鄂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人社发[2026]1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26-6-3
实施时间: 2026-5-1
法规类型: 工伤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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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税务局,省直、中央在鄂事业单位:
  为做好省直、中央在鄂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工作,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缴费
  (一)参保对象
  省直和中央在鄂事业单位全部职工(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
  (二)缴费标准
  省直和中央在鄂事业单位工伤保险费率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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