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成都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市本级慈善组织、公益类社会组织及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评价审计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成都市民政局
发文时间: 2026-7-27
实施时间: 2026-7-27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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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有关社会组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等规定和要求,根据工作安排,拟于近期对成都市市本级登记的部分慈善组织、公益类社会组织及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近3年的内部治理、财务状况、项目开展情况以及信息公开等方面进行评价审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审计时间
  2026年8月—11月
  二、评价审计实施机构
  四川川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三、评价审计对象
  本次共审计社会组织40个(具体名单见附件1)。为动态掌握社会组织业务发展状况,我局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评价审计对象,最终名单以送达的《接受评价审计通知书》为准。
  四、评价审计内容
  (一)内部治理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期换届,负责人是否超龄超届任职;是否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章程修改和负责人备案;财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活动收入和捐赠收入是否纳入账户;捐赠或转赠有无牟利问题;是否建立党组织并写入章程,是否存在党建缺失、决策失效等治理问题。
  (二)财务与资产管理。依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重点检查财务制度及资产管理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情况、票据的开具与使用、关联方交易、账户管理使用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的账务处理行为及其他财务管理问题。
  (三)公益项目运营与合规管理。重点检查项目执行情况,以及是否符合业务范围和公益宗旨;信息公开义务履行情况,包括是否按规定公开募捐、项目、信托、重大资产变动等信息;资金支出和费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五、评价审计方法
  本次评价审计将进驻社会组织办公现场,采取听取有关汇报、收集相关资料、查阅管理制度、审验会计凭证和相关财务资料、盘点实物、函证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调查取证、重新计算及分析等方法重点评价审计近三年业务活动,如有必要,可以追溯既往。
  六、工作要求
  社会组织负责人要履职尽责,指定专人负责对接评价审计工作,确保审计期间沟通顺畅,提供资料及时。联系人回执(附件3)请于8月7日前报送scslyzxzz@163.com,并系统整理好2023—2025年相关资料(详见附件2),真实反映业务开展情况,不得隐瞒或伪造数据,以便审计机构更好开展实地走访、现场审计、资料查阅等工作。
  附件:
  1.附件1
  2.附件2
  3.附件3
  成都市民政局
  2026年7月27日
  (市民政局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61881826;审计机构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83185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