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关于印发《北京地区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登记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汇发[2026]18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6-6-22
实施时间: 2026-7-22
法规类型: 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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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辖内各银行:
  为进一步提升跨境融资便利化水平,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北京市分局对《银行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登记业务操作指引》(京汇发〔2024〕7号文印发)进行修订,形成《北京地区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登记业务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后30日施行,以前外汇管理规定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各银行行应围绕试点业务提高配套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风险防范应对机制,确保试点政策平稳有序开展。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反馈。
  联系电话:88655412  68559832
  附件:《北京地区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登记业务实施细则》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
  2026年6月22日

相关附件:
《北京地区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登记业务实施细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