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12366热线2026年7月热点问题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6-8-14
实施时间: 2026-8-12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征收管理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阅读人次: 78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一、征收管理
  1.如何添加社保经办人?
  您好,一、新电子税局社保费业务赋权流程:
  已在老电子税局维护过“办税员”或“社保经办人”身份和社保费权限的可直接在新电子税局办理社保费业务,无需重复赋权。
  未维护过身份的在办理社保费业务前需由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对办税人员进行授权。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登录新电子税局,点击【首页】--【热门服务】-【社保费业务】-【用......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