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242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文文号: 赣市监提[2025]32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25-5-8
实施时间: 2025-5-8
法规类型: 信息公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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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罗意然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的提案《建议严格规范落实企业年报制度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收悉,现将我局办理意见函复如下:
  一、我局不考核企业年报率。在年度市场监管部门综合考核体系中,没有企业年报率指标。在企业年报法定期限内,我们严格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对企业年报进度通报的格式,进行对等通报。去年,市场监管总局全年没有印发企业年报进度通报,因此我局也没有通报各地企业年报进度,无施加压力情况。
  二、我局要求各地依法推进企业年报工作。参照市场监管总局年报通知文件,我局于今年1月9日印发《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赣市监信〔2025〕1号),明确“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领会年报工作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年报公示既是经营主体的法定义务,也是市场监管部门的重要职责,是监管‘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的具体体现,切实增强年报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各地要摸清辖区内代理记账机构的相关情况,积极与财政、税务等行政部门以及相关的行业协会共同规范代理记账行业,对代理记账机构出现的虚报、乱报等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同时加强对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其年报业务能力,从源头上规范年报代报服务”,即市场监管部门不得代报企业年报;对代理记账机构进行协同监管,从源头上规范年报代报服务,以免企业的不当法律责任。
  三、着力做好企业年报宣传工作。一是宣传“防诈骗、据实年报”。去年2月2日,我局发送“防诈骗、据实年报”提示短信68.85万条。今年1月26日,微信公众号“江西市场监管”发布《春节将至,这份年报反诈指南请查收!》。二是宣传企业年报操作流程。利用省局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媒体,基本做到月月有宣传,篇篇“手把手”。各地的宣传方式也是不断翻新,如今年2月13日抚州市市场监管局刊发《内行!DeepSeek解读年报的重要性及注意事项》。三是常年坚持在商业集中区张贴年报宣传海报、公交、银行屏幕滚动宣传年报、报纸刊登年报宣传广告、地铁进出口悬挂年报宣传灯箱、年报宣传进园入区等,做得有声有色。四是利用总部企业宣传企业年报。每年不定期,我局会将未年报企业名单,发至银行、保险、电信、移动、联通、邮政等10多个总部企业,共同推进企业年报工作,助力积累其本系统信用,获得广泛认可。
  四、拓展经营主体年报渠道并优化体验感。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将经营主体网上年报渠道拓展到四种,即江西省政务服务网(赣企通)、微信小程序、赣服通、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方便经营主体根据自身实际自主选择。并提供非财务数据指标年报免填便利化体验,即在填报过程中自动带出上一年度年报非财务数据指标内容供经营主体确认,对于没有变化的信息不再要求填报。同时,在经营主体填报完毕后,系统还进行“提交并公示”弹窗提示,避免漏填和未提交情形发生。
  五、高效办成“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是去年国务院新增“高效办成一件事”之一。当年10月,我局联合省人社厅、省商务厅、省统计局、省税务局、南昌海关印发《江西省推动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工作方案》,依托省政务服务网,较高质量地完成“高效办成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工作任务,实现了“一处报送,六家共享”。同时,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多报合一”改革最新部署,将农业农村部门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数据项和工业产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纳入年报“多报合一”,企业年报拓展至“八合一”,进一步解决了企业重复填报数据问题,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
  六、实施企业“无感”信用修复。一是制定措施,期限内予以免罚。《江西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版)》明确“1.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已经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网上填报,但因网络等原因未提交,在期限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示的;2.同时具备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及时(即期限后15个工作日内)改正三项条件的”,即法定期限6月30日截止年报后,7月底前完成年报者不予处罚。二是严格落实“两书同达”工作制度,要求是在信用修复告知书中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清晰填列最优办理信用修复时间。三是配合市场监管总局建设信用修复一体化平台。完成有关省级子系统设计、研发与测试等工作,该平台已于3月25日正式上线运行,采取“网上办”形式,依法依规实施信用修复,为经营主体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提供“无感”信用修复便利化服务。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