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财税[2015]29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5-9-15
实施时间: 2015-9-15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13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农产品加工行业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管理,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13]57号)规定,决定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2〕38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试点行业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5年10月1日起,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茶叶加工产品和棉花加工产品(以下简称“上述......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1福建省茶叶加工分类扣除标准.xls    
附件2福建省棉花加工分类扣除标准.xls    
修正:

上述法规附件1《福建省茶叶加工分类扣除标准》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发文标题: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茶叶加工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的公告
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福建省财政厅公告2026年第5号
发文部门: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2026-8-12
实施时间:202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