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茶叶加工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福建省财政厅公告2026年第5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6-8-12
实施时间: 2026-9-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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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不含厦门市,下同)农产品加工行业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工作,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13〕57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全省茶叶加工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茶叶加工产品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具体产品名称及标准见《福建省茶叶加工分类扣除标准(2026年版)》(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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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福建省茶叶加工分类扣除标准(2026年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