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转居参保人员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府办规[2019]8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9-7-30
实施时间: 2019-8-1
失效时间: 2028-5-31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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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进一步完善我市养老保险制度体系,自2019年8月1日起,我市原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并入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统一管理,基金统收统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人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后,可按原农转居养老保险标准继续缴费。缴费基数继续以不低于本市执行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确定,缴费比例为24%,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不超过8%;政府每月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对应标准给予补贴。参保人按原农转居养老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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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农转居参保人员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通知有效期的通知
发文文号:穗府办规[2026]5号
发文部门: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2026-5-28
实施时间:2026-5-28